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陆丰市申报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(市)督导验收暨教育强县(市)复评材料公示
发布日期: 2019-12-05 11:26:12 | 浏览次数: |
- | 来源: | 教育督导室 |
经汕尾市人民政府推荐,现将陆丰市拟进行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(市)督导验收暨教育强县(市)复评的材料进行公示,公示期自2019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,共7天。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用真实身份致电(或传真、电子邮件)020-37626849,sdds37626849@126.com。个人来电、来件请附联系方式,单位来件前加盖公章,否则,不予受理。
陆丰市申报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(市)督导验收暨教育强县(市)复评材料.zip
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
2019年12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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